因應本校校園近期(11/20-12/31)體育運動及慶典相關大型活動防疫注意事項
2020-11-21• 其他
發文單位: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
業務承辦:蔡宛庭
聯絡電話:02-290567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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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嚴峻,沒有趨緩跡象,時值秋冬且近期境外移入確診案例增加,本校自11月中旬起校園內辦理體育運動及有關校慶與聖誕節相關大型活動,經本校109.11.19防疫應變小組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,針對校園近期體育運動及慶典相關活動防疫注意事項,提升並落實校園防疫作為及宣導。
「因應COVID-19校園近期體育運動及慶典相關大型活動防疫注意事項」
一、體育運動類:
(一)一般原則:參加賽會人員(含教練、選手、裁判、工作人員、觀眾等),進入運動場館應量體溫、佩戴口罩、採實名(聯)制、保持社交距離、維持手部清潔,主辦單位應公示宣導活動防疫注意與配合事項。
(二)室內場館(中美堂):(UBA籃球聯賽、UVA排球聯賽)
1.應妥善規劃出入口及管控場館空間容額總量管制,人流動線應維持單向引導行進,觀眾應執行「實名制」,進場時請登記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電話。
2.進入場館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、配合量測體溫,若發現有體溫異常時,應即禁止入場,並勸導就醫。
3.妥善安排觀眾座位,座位相隔應至少1公尺以上為原則,場內禁止飲食,飲水必須有杯蓋。
4.應架設體溫偵測儀或備妥額(耳)溫槍、清潔消毒防疫物資,落實場館環境消毒並確認場館之空氣流通狀態。
(三)戶外場地(運動場、校園):(校慶運動會、校園星光夜跑)
1.參加賽會人員,應予區隔,賽事檢錄時,應完成體溫量測與防護措施及保持社交距離。
2.競賽使用之器材應完成消毒,競賽場地應備妥清潔消毒防疫物資。
二、慶典活動類:
(一)一般原則:參加活動人員,應全程佩戴口罩、進入會場前應量體溫、手部消毒、採實名(聯)制、隨時保持社交距離及禮儀,主辦單位應公示宣導活動防疫注意與配合事項。
(二)室內活動:(校慶感恩晚會、校友會活動)
1.應妥善規劃進出動線,安排人員管控場館空間容額總量管制,人流動線盡可能維持單方向行進,減少擁擠,避免發生動線互相交錯串流的情形,離場時亦同,並執行實名(聯)制。
2.妥善安排觀眾座位,座位相隔應至少1公尺以上為原則,備妥額(耳)溫槍、清潔消毒防疫物資,落實場館環境消毒並確認場館之空氣流通狀態。
(三)戶外活動:(聖誕點燈、校慶園遊會)
1.活動承辦單位應律定活動場地及執行防疫範圍,安排管控人員(含交通與安全維護),遵守一般原則。
2.有即食食物、販售或體驗等有接觸性之活動,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,食物應有遮罩,並做好手部清潔消毒。
三、其他:
(一)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,倘有發燒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、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,應避免到校上課或參加校園活動。
(二)活動防疫期間蒐集個人資料應恪遵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條文規定,保存、運用、刪除、銷毀。
(三)得視依疫情變化,及CDC、教育部防疫最新指引滾動修訂。
「因應COVID-19校園近期體育運動及慶典相關大型活動防疫注意事項」
一、體育運動類:
(一)一般原則:參加賽會人員(含教練、選手、裁判、工作人員、觀眾等),進入運動場館應量體溫、佩戴口罩、採實名(聯)制、保持社交距離、維持手部清潔,主辦單位應公示宣導活動防疫注意與配合事項。
(二)室內場館(中美堂):(UBA籃球聯賽、UVA排球聯賽)
1.應妥善規劃出入口及管控場館空間容額總量管制,人流動線應維持單向引導行進,觀眾應執行「實名制」,進場時請登記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聯絡電話。
2.進入場館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、配合量測體溫,若發現有體溫異常時,應即禁止入場,並勸導就醫。
3.妥善安排觀眾座位,座位相隔應至少1公尺以上為原則,場內禁止飲食,飲水必須有杯蓋。
4.應架設體溫偵測儀或備妥額(耳)溫槍、清潔消毒防疫物資,落實場館環境消毒並確認場館之空氣流通狀態。
(三)戶外場地(運動場、校園):(校慶運動會、校園星光夜跑)
1.參加賽會人員,應予區隔,賽事檢錄時,應完成體溫量測與防護措施及保持社交距離。
2.競賽使用之器材應完成消毒,競賽場地應備妥清潔消毒防疫物資。
二、慶典活動類:
(一)一般原則:參加活動人員,應全程佩戴口罩、進入會場前應量體溫、手部消毒、採實名(聯)制、隨時保持社交距離及禮儀,主辦單位應公示宣導活動防疫注意與配合事項。
(二)室內活動:(校慶感恩晚會、校友會活動)
1.應妥善規劃進出動線,安排人員管控場館空間容額總量管制,人流動線盡可能維持單方向行進,減少擁擠,避免發生動線互相交錯串流的情形,離場時亦同,並執行實名(聯)制。
2.妥善安排觀眾座位,座位相隔應至少1公尺以上為原則,備妥額(耳)溫槍、清潔消毒防疫物資,落實場館環境消毒並確認場館之空氣流通狀態。
(三)戶外活動:(聖誕點燈、校慶園遊會)
1.活動承辦單位應律定活動場地及執行防疫範圍,安排管控人員(含交通與安全維護),遵守一般原則。
2.有即食食物、販售或體驗等有接觸性之活動,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,食物應有遮罩,並做好手部清潔消毒。
三、其他:
(一)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,倘有發燒(耳溫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、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,應避免到校上課或參加校園活動。
(二)活動防疫期間蒐集個人資料應恪遵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條文規定,保存、運用、刪除、銷毀。
(三)得視依疫情變化,及CDC、教育部防疫最新指引滾動修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