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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07學年度第二學期,本校進修學士班學生加退選後學分學雜費退、補相關事宜。

2019-05-30• 學雜分費、收費、所得

發文單位:總務處出納組
業務承辦:洪詩涵
聯絡電話:(02)2905-2248
聯絡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05月24日
發文字號:輔校總二字第1080010633號
主  旨:公告107學年度第二學期,本校進修學士班學生加退選後學分學雜費退、補相關事宜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尚未繳納一般生加選、延修生加選、減免生加選、其他學程加選與教育學程費用之同學,請盡速繳納。
二、本校退費採郵局劃撥方式,退費以學生本人帳戶為主。
一般生、減免生及共助生加退選退費於108.05.30(四)轉入。
尚未繳交媒體轉帳授權書的同學,請盡速繳交至進修部總務處出納組(ES200),以利申請退費。
三、就貸生:
1.依據教育部99.08.06台高通字第0990132095號函、教育部99.10.08台高通字第0990171697號函、臺灣銀行新莊分行104.11.30新莊營字第10400042761號函及本校輔學三字第1050050032號「學生就學貸款溢貸疑義協調會」會議紀錄等辦理。
2.自104學年度第2學期起,就貸生加退選退費統一退予臺灣銀行,並由臺灣銀行分別開立收款收據,請同學接獲通知後至進修部學務處領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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